
Mona Fong Yat-Wah
Mona Fong Yat-wah, Lady Shaw was a Hong Kong film and television producer and production manager. She was born Li Menglan in Shanghai. She achieved fame as one of the most popular nightclub singers and recording artists in Singapore and Hong Kong in the 1950s, especially singing English covers of top hits of the time.
方逸华(Mona Fong,1931年-),原名李梦兰,又名方梦华,邵逸夫的第二任妻子。1931年于上海出生,是香港资深的传媒工作者和行政人员,现为邵氏兄弟电影公司副主席和电视广播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方逸华的母亲是1930年代上海的夜总会艺人方文露,而她自小就跟随母姓。 由于家境清贫,方逸华初中时已经辍学。她爱好英文歌曲,广结外籍乐队为友,所以于1950年选择远赴星马登台表演,展开其歌唱事业。1952年,方逸华在登台期间,认识现时的丈夫邵逸夫,当时邵对她的歌艺尤为赏识。其后方逸华亦有到过美国和菲律宾演唱,曾在马尼拉灌录唱片,其中一首名为《Romatica》的歌曲,颇受当地人欢迎。50年代后期,方逸华与百代唱片(即EMI)签约,推出过不少中英文歌曲,其中最为畅销,最流行的,就是她所演唱的《花月佳期》。 1969年,方逸华正式入邵氏兄弟电影公司,开始她的传媒行政事业,初期主要负责物资采购和财务管理,其后进一步参与电影制片等工作。1981年获委任为邵氏兄弟的董事,1996年擢升为董事总经理,2001年兼任公司副主席。另外,早于1988年,方逸华亦已加入邵氏的主要子公司——无线电视的董事局。至2000年,方逸华始逐步参与无线的日常业务,于同年10月25日获委任为无线副主席。2006年5月31日获无线委任为署理董事总经理,2009年1月1日正式成为董事总经理。2010年1月1日接任香港无线电视台TVB行政主席。 2012年2月11日现任无线行政主席与董事总经理的方逸华正式向董事局请辞,并于3月25日离职,由梁乃鹏接替行政主席一职。至此,成立45周年、与香港经历时代起伏的电视王国TVB,随着“六婶”方逸华的全身而退,而正式告别邵逸夫的统治,进入了新老板“壳王”陈国强的时代。 在邵逸夫原配黄美珍因病去世之后,曾一度传出邵逸夫和方逸华结婚的消息,但方逸华则表示希望维持现况,邵逸夫亦表明方逸华为他的“红颜知己”,结婚与否并不重要。但是在邓家争产事件后约一个月,即1997年5月6日,邵逸夫和方逸华终于到美国拉斯维加斯注册成为夫妻。对于邵逸夫有不少年轻的女性朋友,方逸华一向采取开放的态度,更表示“六叔”(邵逸夫昵称)也可以有“朋友仔”。
方逸華(Mona Fong,1931 年-),原名李夢蘭,又名方夢華,邵逸夫的第二任妻子。1931 年於上海出生,是香港資深的傳媒工作者和行政人員,現為邵氏兄弟電影公司副主席和電視廣播有限公司非執行董事。方逸華的母親是 1930 年代上海的夜總會藝人方文露,而她自小就跟隨母姓。 由於家境清貧,方逸華初中時已經輟學。她愛好英文歌曲,廣結外籍樂隊為友,所以於 1950 年選擇遠赴星馬登台表演,展開其歌唱事業。1952 年,方逸華在登台期間,認識現時的丈夫邵逸夫,當時邵對她的歌藝尤為賞識。其後方逸華亦有到過美國和菲律賓演唱,曾在馬尼拉灌錄唱片,其中一首名為《Romatica》的歌曲,頗受當地人歡迎。50 年代後期,方逸華與百代唱片(即 EMI)簽約,推出過不少中英文歌曲,其中最為暢銷,最流行的,就是她所演唱的《花月佳期》。 1969 年,方逸華正式入邵氏兄弟電影公司,開始她的傳媒行政事業,初期主要負責物資採購和財務管理,其後進一步參與電影製片等工作。1981 年獲委任為邵氏兄弟的董事,1996 年擢升為董事總經理,2001 年兼任公司副主席。另外,早於 1988 年,方逸華亦已加入邵氏的主要子公司——無線電視的董事局。至 2000 年,方逸華始逐步參與無線的日常業務,於同年 10 月 25 日獲委任為無線副主席。2006 年 5 月 31 日獲無線委任為署理董事總經理,2009 年 1 月 1 日正式成為董事總經理。2010 年 1 月 1 日接任香港無線電視台 TVB 行政主席。 2012 年 2 月 11 日現任無線行政主席與董事總經理的方逸華正式向董事局請辭,並於 3 月 25 日離職,由梁乃鵬接替行政主席一職。至此,成立 45 週年、與香港經歷時代起伏的電視王國 TVB,隨著“六嬸”方逸華的全身而退,而正式告別邵逸夫的統治,進入了新老闆“殼王”陳國強的時代。 在邵逸夫原配黃美珍因病去世之後,曾一度傳出邵逸夫和方逸華結婚的消息,但方逸華則表示希望維持現況,邵逸夫亦表明方逸華為他的“紅顏知己”,結婚與否並不重要。但是在鄧家爭產事件後約一個月,即 1997 年 5 月 6 日,邵逸夫和方逸華終於到美國拉斯維加斯註冊成為夫妻。對於邵逸夫有不少年輕的女性朋友,方逸華一向採取開放的態度,更表示“六叔”(邵逸夫暱稱)也可以有“朋友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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